陸軍八軍團南訓中心馬姓下士昨天凌晨開車行經高雄市鳳山區,因形跡可疑遭攔查,員警發現他渾身酒氣,但馬男拒絕酒測,因此挨罰18萬。軍方今天證實馬男拒測,已記兩大過處分。
陸軍第八軍團今天證實,經調查馬男確實有臨檢拒絕酒測事實,軍方已依規定記兩大過處分,並納入汰除對象,後續也會針對酒駕罰則加強教育宣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員警昨天凌晨3時多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中山路與五甲一路口有一輛黑色自小客車形跡可疑,一名穿著白衣駕駛和乘客上車後原本開啟大燈準備上路,但疑在發現警車後又熄滅大燈,員警發覺可疑沿路尾隨。
巡邏員警發現,這輛黑色自小客車有紅燈右轉、紅燈左轉等多項違規,因此上前攔查。但員警攔查時僅有副駕駛座羅姓男子及後座陳姓男子在車內,員警發現兩人渾身酒氣,搜尋又發現駕駛29歲馬姓男子蹲坐在附近一輛客貨車旁陰暗處,身上同樣也散發酒氣。
員警上前盤查時,馬男否認是黑色自小客車駕駛,僅自稱有吃檳榔,不願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員警依照取締酒駕作業程序,向馬男告知拒測相關權利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馬男除挨罰18萬元,還需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及代保管車輛等責任。
警方事後經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證實馬男為這輛黑色自小客車駕駛,其相關違規行為也將依規定製單舉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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