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第一次發生,利用「已兌付」的三倍券詐欺案,11日有2名男子,到台中石岡一家檳榔攤,表示要用三倍券買菸,老闆娘當下確認是真的消費券,事後才發現三倍券的背面,已經蓋上了商家店章以及銀行收付章,等同於廢紙,店家懷疑銀行內部管控不實。
民眾在網路上po文,表示店裡忙碌的時候,有人使用三倍券買東西,卻是拿已經兌換過的。
11日下午2名男子,到台中石岡一家檳榔攤,想跟店家買10包香菸,報價1500元,他們接著問能不能用三倍券?店家一開始婉拒,他們堅持,三倍券等同現金為什麼不收?店家才收了2張200元三倍券。
被騙檳榔攤:「然後我拿到三倍券的時候,他就是把蓋章的折起來,然後他露那個金額給我看,我看的時候就覺得那是真的三倍券,就拿進來店打開的時候才發現,怎麼有蓋印章怎麼有銀行的印章。」
被騙檳榔攤:「你這個是銀行已經收了怎麼可以流出來,我是想不通這一點而已。」
三倍券只能兌換1次,已經兌付的紙本券,照理說會回到發行行庫,不應該在外流通,用來消費購物涉及詐欺。
東勢分局土牛所陳盈延:「如果行使已經兌現過後的振興券的話,涉及刑法的詐欺罪嫌。」
究竟是銀行內部,刻意外流還是管控不當,才發生三倍券詐騙事件,警方還需調閱監視器,詢問行員釐清案情,不排除有其他店家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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