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由於羈押中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羈押期限屆滿,北院今天表示,已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發函立法院徵詢同意,合議庭將依立院決定作出強制處分。
司法院已發函給立法院,立法院今天發出協商通知,預計12月14日上午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是否續押。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陳超明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太流增資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聲押蘇震清、廖國棟等人獲准。
北檢起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由於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為現任立法委員,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應經立法院許可,北院徵詢立院同意後,9月22日裁定3名立委羈押禁見。
北院合議庭依不同犯罪事實密集審理後,4日認為陳超明涉案部分犯罪事實已證據調查完畢,審酌犯罪情節、比例原則等原因,裁定陳超明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另外,蘇震清、廖國棟羈押期限將於12月22日屆滿,台北地方法院日前提訊在押的蘇震清、廖國棟等人召開延押庭,調查有無繼續羈押必要,目前尚未裁定。
北院今天指出,為使立法院就是否同意延押有充分時間討論即決定,北院已遵照司法院來函,將徵詢同意的公函呈請司法院轉呈立法院。合議庭將以立法院回函結果,依法作成強制處分裁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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