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發生貨車吊臂扯斷電桿,駕駛疑似工程結束,沒收吊臂就開車上路,一連拉斷一根號誌跟二根電線桿,警方說這已經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罰9000元,工作人員說號誌桿材料光叫貨就要等兩個禮拜。
勾到東西,駕駛下車察看,發現吊臂沒收,駕駛第一步,先把吊臂收起來接著打電話報警。
目擊民眾:「有車輛長按喇叭,可能他在裡面也聽不到,有人警告他啦,但是他可能沒有聽到。」
貨車吊臂扯斷號誌,就在台中豐原中山路上,8日下午4點多,36歲謝姓駕駛開車從派遣公司離開,疑似工程結束後沒收吊臂直接上路,拉斷號誌桿跟電桿,光請台電事故排除就花了一個多小時。
豐原交通分隊分隊長周宜瑩:「台電現場工程人員來修復,約一個小時排除現場,那三個小時內造成車流有點回堵。」
警方說,目前已經安排工程人員盡快搶修,但號誌桿材料光叫貨就要兩個星期以上,駕駛沒收吊臂拉斷號誌,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開罰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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