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李晶玉夫妻不滿前立委蔡正元指他們被爆赴美產子詐騙健保等,興訟求償,一審判免賠。二審今天改判蔡須賠夫妻各10萬元及臉書公開刊登道歉7天。可上訴。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蔡正元僅以媒體新聞報導為依據,無視部分媒體更新報導李晶玉的澄清聲明,且未做其它合理查證,應負故意侵害彭文正、李晶玉名譽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二審審酌,兩造的教育程度、身分、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及彭文正、李晶玉所受精神痛苦等情形,改判蔡正元須賠彭文正、李晶玉各新台幣10萬元以及須在蔡正元的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以未限制閱讀權限的方式,刊登公開道歉聲明。全案可上訴。
全案緣於蔡正元民國105年3月3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彭文正、李晶玉被爆刻意赴美產子,「詐騙」健保費,並指彭、李結合美國特殊醫療診所,弄單據回台灣詐健保,又有什麼臉在電視上談陸生健保。
彭文正、李晶玉向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蔡正元賠償共新台幣400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
一審法院4月間提供的新聞資料指出,彭文正、李晶玉是全國知名人物,全民健康保險事涉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彭、李有無以不正方法到國外生育並申請健保,自與公眾利益相關。
新聞資料提到,105年3月間,不只一家媒體報導貴婦赴美產子詐領健保的新聞,報導內容聲稱警方掌握200人詐領名單,包括前主播李晶玉。
一審法官認為,蔡正元是依新聞報導評述「赴美產子」、「陸生健保」等與公共利益相關的事務,並非專以侵害彭文正、李晶玉名譽為目的。
一審法官認為,彭文正、李晶玉身為公眾人物,較一般人有更強的澄清能力,應以最大容忍接受社會大眾的檢視及監督,即使蔡正元未向彭、李查證或平衡陳述,也不能認定蔡正元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蔡正元言論不具違法性,判決免賠、免道歉。
彭文正、李晶玉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今天宣判,彭姓夫婦及蔡正元均未到庭聆判。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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