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涉案的梁嫌經橋頭地檢署聲押,法院裁定羈押。由於梁男已坦承犯罪,法官認為無勾串、滅證之虞,因此不予以禁止接見通信。
橋頭地檢署聲請羈押梁嫌,經橋頭地方法院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嫌刑法第226條之1前段、第221條前段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同法第332條第1項、第328條第1項強盜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強制性交犯罪之虞,認有羈押必要。
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羈押。另因梁嫌坦承犯罪,法官認為被告無勾串、滅證之虞,不予以禁止接見通信。(中央社)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