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警方多經常查緝到工業笑氣遭人非法吸食,如今環保署開始列管!笑氣從今天開始被環保署列為「關注化學物質」,只要員警查緝到非法持有,就可以立刻依法開罰3到30萬元,另外環保署也同步列管製造業者,要求廠商買賣都要紀錄,並且按月申報,降低非法使用情況!
警方vs.持有笑氣者:「你們有沒有東西,是沒有,沒有違禁品,氣球,對,笑氣,我不知道現在它有沒有犯法。」
上個月有一夥人跑到台北市旅館內開趴,偷偷將笑氣鋼瓶帶到旅館內吸食助興,業者發現不太對勁,立刻通知警方到場逮捕,只是過去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卻因為無法可管,就算員警查緝到,把人帶回製作筆錄,大多只能將人放回家,如今列管後,可望控管源頭。如果在夜店或旅館內查緝非法持有,就可以立刻依毒管法開罰3至30萬。
笑氣大多被用在工業用途、醫療,少部分為食用級奶泡,但竟有人吸食笑氣,環保署開始列管,分別從藥事法、食安法以及毒管法管制,但若吸食笑氣導致死亡、危害健康,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一千萬元。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公告後立即生效的是,如果違反了網購郵購的話,會6萬到30萬,而且按次處罰,如果沒有逐日逐筆紀錄按月申報的,這會3到30萬按次處罰。」
環保署公告列管後,為了避免有心人士非法使用,公告笑氣從明年五月開始,必須要添加具有惡臭味的二氧化硫,政府祭出重罰嚴格控管,讓笑氣回歸正常用途,別讓人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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