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10點多,駕駛載著親友出門行經北二高中和路段時,突然往前衝撞,造成其他車輛失控滑行,三部車撞得亂七八糟。警方調查,當時天氣狀況良好,視線也正常,肇事男子疑似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釀禍,三人身體不適。
目擊民眾:「後面追撞,欸,後面喔,對,是後面。」
記者李潔:「警方調查,駕駛疑似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加上當時他們開的是內側車道,車速疑似也比較快,這麼一撞造成三部車受到波及,橫擋路中央。」
25日上午十點多,國道三號南下35.7公里,大約中和路段,發生連環車禍,回到事故現場,當時的天氣情況,就像此刻所看到的晴空萬里視線連好,也沒有逆光問題。34歲王姓駕駛載妻子與朋友出門,撞上54歲郭姓女子開的車,對方在高速公路失控滑行,後方36歲盧姓男駕駛閃避不及接連再撞,造成三人身體不適。
國道警第六大隊交通組長林成家:「國道109年1至9月,共發生事故2萬4千8百22件,其中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肇事有9598件,占整體事故的38.6%為主要肇因。」
國道上,到底要保持多遠距離才算安全?以小型車來說,車速除以二,如果是大型車,車速減20公里,以公尺作為單位;車流壅塞,車速比較慢,安全距離比較短,相對的,當車流順暢車速快,安全距離就得拉長一點,遇到狀況,才能及時反應。
周末上午載親友出門,疑似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釀禍,這下車子撞壞,哪也別去了,後續車損賠償,恐怕也讓駕駛傷透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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