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起車禍意外,肇事駕駛是一名17歲的無照青少年,當時他載朋友,疑似開快車失控,撞上路邊五輛機車和民宅鐵門,幸好只受到輕傷,但財損20幾萬元,雙方走上調解一途,但受害民眾說,肇事的青少年無法賠償,他的媽媽卻說,自己也沒錢,要受害者直接告肇事者,給兒子一個教訓!
受害屋主:「很大聲,整個房子在搖動,因為他時速真的很快,他自己坦承,他時速有一百。」
意外後車子一度再往前開了幾公尺,駕駛和副駕駛這才下車,因為安全氣囊爆開駕駛臉部瘀青。
肇事的是一名還沒有駕照的17歲少年,意外地點就在台中北屯東山路上,而無辜被波及的有兩戶,其中一戶當天四輛機車停在家門口,有兩台是gogoro電動機車,屋主說,光是機車的損失和維修費就超過21萬,鐵捲門也被撞凹,雙方走上調解委員會。
受害屋主:「(肇事者)媽媽跟我講我沒錢,而且我不知道我的信貸能不能過,我覺得我要給我兒子一個教訓,那你告我兒子好了。」
受害民眾無法認同,肇事少年家長的說法。
受害屋主:「你今天是自己拿鑰匙給兒子開車去上班,那你不能一句話跟我講你沒錢,就叫我承受一切所有我該承受的嗎?」
受害民眾說肇事者未成年,家長就應該負責,他們沒有要求馬上付清所有損失金額,但認為應該帶著孩子來跟他們協商,一起規劃還款賠償計畫,負起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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