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總統府舉行年改國是會議,為了防止衝突發生,北市警方在周邊道路架設鐵拒馬,但一名女騎士騎車路過,不慎自撞拒馬,導致下半身癱瘓,事後向中正二警分局聲請國賠,求償三千萬元,法官認為,警方架設拒馬,卻沒人看管,認定有疏失,判賠2148萬元,可上訴。
事情發生在2017年1月22日,正值總統府年改國是會議,北市警方為了防止陳抗,在周邊架設鐵拒馬,但這名吳姓婦人卻在凌晨闖入管制區自撞,導致下半身癱瘓,氣的她聲請國賠。
記者陳芷芳:「法院認為,警方在設置拒馬時,沒有設立任何的警告標誌或是派員巡守,在管理上有疏失,必須要負擔七成的責任,而婦人則是因為闖入了管制區,沒有注意前方狀況發生車禍,也應該負擔三成責任。」
吳姓女騎士向轄區中正二分局,求償3000萬元,但一審法官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判警局須賠2148萬元。
當事人委任律師陳君沛:「目前針對法院的判決結果,主要是認為是說,吳小姐她這邊也要負一些過失,雖然我們這部份比較沒辦法說能夠同意,但是因為吳小姐想說這個訴訟,畢竟已經過快將近兩年,所以是說目前不打算上訴。」
中正二分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會研議提出提出上訴,之後會加強拒馬周邊管制,也會增設爆閃燈等警示標誌,提醒用路人不要誤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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