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今天起訴三名涉嫌虐童嫌犯,而虐童行徑令人髮指,嫌犯兩男一女寄居在女童家,卻在去年九月,長達一個月對她身心凌虐,包括用針刺腳,用線香燙雙腿,甚至逼女童吃芥末或貓食,還要求她穿長褲,不能向師長報告,直到師長發現,才協助報警處理。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葉姓主嫌三人,就是她(女童媽媽)的朋友,(女童母親)提供房子給他們住。」
這起虐童案發生在去年九月份,而且時間長達一個月,虐童行徑惡劣到令人髮指。
因為本來女童是和媽媽兩人在台中大雅租房子住,民國107年,女童媽媽認識了葉姓夫妻後,這兩夫妻搬來寄居,隔年葉姓男子的弟弟也搬來住,女童媽媽因為工作關係很少回家,請託來住的三個朋友幫忙照顧小孩,卻在同年九月對才10歲大的小孩 長達一個月的凌虐。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他(主嫌)另外還抓小孩往地上丟。」
各種體罰之外還有精神凌虐,要她半蹲手提醬油,身上還放椅子棍子醬油,逼吃貓食,芥末,洋蔥,辣椒,恐嚇不准說出,上學也都要穿長袖遮掩,直到媽媽發現孩子被虐待,要把人帶去請其他長輩照顧,向學校請假,卻不說什麼原因,老師突破心防,媽媽才說女兒被虐待,老師趕緊協助報警。
台中市家防中心主任侯淑茹:「這個案子的狀況,需要主管機關更積極的介入,所以我們就提了獨立告訴三人違反兒少法,名字也被社會局公告出來。」
檢方偵查終結,起訴三名嫌犯,其中葉男的弟弟甚至還涉及性騷擾以及最重十年的加重強制猥褻罪,檢察官認為這三人行徑實在太惡劣,孩子現在還要長時間輔導,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暴力防範要點:
◎以手臂去抵擋,尤其施暴者攻擊頭部時,更應以手臂保護頭部,因頭皮較不易驗出傷痕,而手臂比頭部容易驗出傷痕,以手臂保護頭部時,可以讓攻擊點落在手臂上。
◎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日後也可出庭作證。
◎現場錄音:如果有機會,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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