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14歲高雄少女,共犯王姓男子在對話紀錄中,留下電話號碼,成為關鍵線索,警方突破心防,他坦承和羅姓夫婦熟識,不但是前同事,還是二房東,幫忙管理出租套房,而羅姓主嫌今晚(9/1)拒絕夜間偵訊,他的妻子複訊後仍列為關係人,兩名共犯包括白牌車司機和二房東,檢方裁定無保請回。
涉嫌誘拐少女,歷經6個多小時的筆錄,羅姓主嫌在移送地檢署前,他跟警方說,拒絕夜間偵訊,1日晚間九點半,被從警局,送往刑大拘留室過夜。
記者vs.盧姓男子:「少女有跟你求救嗎,有跟你表示說她想回去嗎?」
記者vs.王姓男子:「策劃多久了啊。」
還有王姓嫌犯,兩個多小時的應訊,兩人雖然被列為被告,但檢方還是裁定無保請回,限制住居,而一開始王姓嫌犯,還有羅姓男子19歲的妻子,被帶到北部的警局,兩人還頻頻說是警察找錯人。
記者vs.王姓男子:「請問哪邊找(我是電視台),不好意思,我這邊不需要電視台,謝謝。」
女失蹤第三天,記者上門按電鈴,明明回應的是王姓男子,對講機那頭卻迅速切斷對話,此時此刻,少女被囚禁在夾層密室,警方追查,今年五月,王姓與羅姓男子,開始與少女在網路攀談,藉機說服她打工陪玩,開出誘人價格,一星期五萬元,八月份,直接以「匿名」,超商店到店包裹,寄手機和現鈔,少女8/29北上,就遭囚禁,嫌犯布局長達4個月。
王姓男子住在這棟房一樓,放滿水瓶在床邊,還有一本名為「殺人」的小說,屋子安裝不少監視器,這次的行動計畫縝密,王姓男子與羅姓主嫌分工,一人留手機和臉書帳號聯絡,另外一人寄錢寄包裹,兩人原本在同一間保全公司上班,直到羅姓主嫌涉性侵案才離職,改在母親買下的透天厝內工作,負責出租管理套雅房。
而主嫌妻子多次通風報信,在檢方複訊後列為關係人,主嫌究竟把少女,囚禁密室66小時,動機目的何在,紙終究包不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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