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男子騎車回家,把機車停在社區一樓大門,過沒多久竟接到警方通知,說他妨礙交通,趕緊下樓查看,發現自己機車竟被挪到路中央,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疑似是自己機車佔了一樓住戶的車位,才被移走。
附近住戶:「就是那個隔壁鄰居,好像假裝不是他,就是他就裝沒事。」
監視器清楚拍下一樓住戶騎著機車回來,一群人有說有笑,小男童卻突然用腳踢原本停在樓下的機車車牌好幾下,大人們不僅沒阻止,還把車移到路中央,更順手張貼一張,寫了請勿停車的紙條,才進到屋子內。
附近住戶:「就是他才超過一點點的擋到,那個(鄰居)就把它拖出去,好像亂移它的車。」
8日晚間10點多,住在興隆社區的黃先生把車停在住家一樓,過沒多久接到警方通知車子停在路中央,還差點被開單,讓他好生氣。
記者陳芷芳:「像這種巷弄,住戶為了停機車,有時候會有移車的行為,但其實這樣已經觸犯強制罪,如果造成車損,車主也能提出求償。」
遭控挪車鄰居vs.記者:「不知道不知道,不曉得喔?就在妳們家門口前面這裡,我不曉得。」
實際找遭控挪車的住戶求證,但對方卻說沒這回事,機車車主目前還沒報案,但他說如果再有下次,決不姑息一定報警,但看看這亂移車行為,不僅沒公德心,也會吃上強制罪的刑責,更在孩子面前做了最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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