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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社團留言罵「傻逼」 男網友不認罪...被判拘役20天

編輯 高靜瑤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8/11 20:10
最後更新時間:2020/08/11 20:10
(示意圖/翻攝自臉書)
(示意圖/翻攝自臉書)

網路留言請小心!嘉義蔡姓男子在臉書社團中發文,童姓網友在貼文下方留言互動,蔡男不滿對方留言內容,標記童並回覆「不用懷疑就是標註你,站過哨嗎?傻逼!」童不滿對此提告。經法院判決後,蔡因妨害名譽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蔡男因不滿童姓網友留言質疑,回嗆「自己做功課!懶=爛!」、「不用懷疑!就是要標註你!站過哨嗎?傻逼!」、「…你到哪都有人盯著你,傻逼!」、「不是你這低下水準付錢!」

 

蔡男到案承認上述留言為他本人發出,卻辯稱自己只是社團成員,不是管理員,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涉及公然侮辱,「何況我在裡面有罵到任何人嗎?」

檢察官指出,公然侮辱罪,係指侮辱他人,且該侮辱行為係公然為之,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所謂「侮辱」則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直接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而言。

兩人互動的臉書社團,成員高達1萬6千多人,蔡男回覆的內容為不特定獲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因此達成「公然」的要件,且蔡男留言直接標記童男姓名,明確是針對童男回覆。
 

蔡男留言回覆,其中「爛」形容人不好、差勁;「傻逼」之「傻」係指「愚蠢、不聰慧」,「逼」文義上係指女性下體私處之意,常被引用為猥褻性辱罵用字;「低下水準」則係在影射他人知識水平低落,都屬侮辱之言語。

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聲請簡易判決,認為蔡男欠缺尊重他人人格之觀念,且犯後不承認犯行。蔡男最後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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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傻逼#臉書#留言#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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