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以財報造假、不良擔保品貸款的方式,掏空遠航35.9億元,導致遠航周轉不靈,2019年底宣布資金籌措困難停飛,台北地檢署認定,張綱維因個人私利不顧飛航安全,任意挪用營收而債留遠航,30日依《證交法》、《銀行法》等多項罪名起訴張,以及配合放貸的前合庫董座、現第一金控董座廖燦昌等,共10人,並請求對張、廖從重量刑。

台北地檢署今(30)日偵結,檢方認為張綱維侵占遠航公司資金13億6500萬餘元,另外涉及樺福案,不法所得22億2600萬餘元,兩起犯罪所得總計高達35億9千萬元,以《證券交易法》、《刑法》、《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多項罪名起訴,並指他所犯情節重大且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檢調2018年接獲情報,遠航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資金往來異常,追查後懷疑張綱維涉嫌假造財報,讓法院誤信他資力雄厚,後再以假債權等名目挪用遠航資金,並拿淡水小坪頂八卦山的「爛尾樓」當擔保,將遠航公司資產充作私人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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