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東海大學的校內商店發生竊案,一名女子疑似偷走總價426元的牛奶跟冰品沒付錢,事後店家PO出監視器,希望女子回來付錢,警方看到貼文,主動向店家詢問是否要報警,不過店家表示,因為之前曾有民眾真的忘記結帳,把東西帶走,所以這次PO網目的,主要還是希望對方能記得回來付錢。
發覺東西短少後,店家在臉書PO文說21日下午有女子來店裡,拿東西忘了付錢,品項跟數量洋洋灑灑列出來,一算要價426元,這貼文警方也看到了,但後來這竊盜行為卻沒成案。
民眾:「她就這樣拿一組,所以其實她拿滿多東西的。」
協和所長詹典儒:「在被害人報案之前,我們立即主動派人到東海大學乳品小棧 了解案情。」
店家說員警看到監視器畫面,確實有來詢問是否要報案,業者卻認為PO文是為了,提醒顧客店內有監視器並沒有要提告,所以沒報案
協和所長詹典儒:「但是本所同仁仍請管理人員,盡速至本所製作相關資料,完成報案動作。」
律師林瓊嘉:「警方知道有任何犯罪(此案為竊盜),就應該依法偵辦,不管有沒有人告(非告訴乃論),或是被害人要不要告,這部分警方都有依法主動偵查的義務。」
律師說,竊盜事件雙方是3等親以內關係,比如兒子偷拿父親的錢,算告訴乃論,能免責或不提告,實際詢問店家,他們表示該女子是校外人士,徒步走進學校,雙方並不認識。
東海大學為了讓學生實習在校內養牛,同時把乳製品放到校內商店販售,現在卻有人疑似提著保冷袋偷東西,店家刪掉PO文警方沒主動立案,恐怕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律師林瓊嘉:「她(可能)在這裡犯案,也(可能)會在其他地方犯案,所以店家有義務配合警方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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