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嘉縣中坑營區服役的簡姓男子去年8月到今年2月,引誘8名未成年少女拍不雅影片照片,嘉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歲簡姓男子原在嘉義縣大林中坑營區服役,但案件發生後簡男遭軍方記3大過除役;現羈押在嘉義看守所,起訴書預定13日移送嘉義地方法院。
起訴書寫到,簡姓男子服役期間,透過線上遊戲認識被害少女,今年2月時透過臉書恐嚇被害少女涉及刑案,可以幫忙銷案,並將被害少女誘騙到國小廁所發生性關係,並拍下不雅影片。
被害少女父親得知後,將簡姓男子約出來毆打成傷,再向警方自首揭發簡男惡行。
檢警調查發現,簡姓男子以類似手法,脅迫、引誘多名未成年少女,年紀最輕僅12歲,最大18歲。
檢警追查,已知有8名少女受害,且簡男錄製的每段不雅影片開頭,被害者先自我介紹,且聲明「發生關係是自願的」。簡姓男子在偵訊時承認犯行,檢方依妨害性自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青少年習慣網路交友、網路遊戲,透過這起案例宣導,提醒青少年保護自己,勿輕信網路、網友謠言、脅迫,遇任何脅迫應和父母、師長聯繫,避免掉入歹徒陷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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