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行人要走斑馬線過馬路,但路口的車輛都已經起步了,他仍然繼續向前走,一輛轎車閃避不及,直接將他撞了下去,警方也說了,俗稱的帝王條款,是行人過馬路時號誌已經亮小綠人,又被車輛撞擊,才符合帝王條款,像這樣子闖紅燈又被撞,可能還要挨罰300元的罰款。
這名行人當場噴飛到馬路上,轎車也馬上停下來,這起事件發生在18日晚上7點多,這名行人疑似沒遵守交通號誌,闖紅燈過馬路,週遭的車輛都已經起步了,還是繼續往前走,釀成車禍發生。
新竹縣交通隊交安組組長林彥宏:「俗稱帝王條款,是指在行人穿越道號誌,已經亮小綠人的時候才可通過,在經過行穿線遭轉彎車或直行車撞擊,這才會有行人適用帝王條款,在此影片中,號誌燈已經轉換成紅燈,行人是不可穿越行穿線通過馬路的。」
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事件頻傳,過去在台南也曾發生過,老翁過馬路時雖然知道車很多,也在分隔島等了一下,但又持續穿越,好幾輛車急忙閃過他,但就在快到路邊的時候遭貨車撞擊,送醫不治,老翁闖紅燈喪命。
行人闖紅燈,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可以開罰行人300元,雖然罰錢事小,但馬路上車來車往,真的要遵守交通規則,一不注意可能連命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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