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搶匪,西螺市場附近先偷又搶,搶到被害人的包包,裏頭2100是過年換的百元連號新鈔,嫌犯落網狡辯,連號新鈔成為鐵證。
嫌犯在雲林西螺菜市場附近犯案,先偷又搶,偷了第一個被害人4000元,又搶了第二個被害人2100,落網時矢口否認,但是這些百元新鈔讓他無法狡辯。
西螺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曾姓犯嫌還是矢口否認,但是我們由他身上取出的贓款,都是一些新鈔而且是連號的,讓犯嫌百口莫辯。」
原來被害人過年期間換了百元新鈔都是連號,一直沒有花掉,卻被搶匪給搶了,連號新鈔也成為鐵證,不過歹徒容易飛車行搶得手,因為有些騎士為了方便,包包就放在菜籃。
騎士(非當事人):「包包都放前面的籃子(是喔),比較方便(喔,這樣比較方便喔),(可是會不會擔心被偷拿被搶走),其實方便就沒想那麼多,但是現在會怕有一點怕。」
警方提醒包包不要放在菜籃,要是背在身上,最好不要側背在外側,這樣容易被搶走,斜背內側比較安全,這名搶匪50歲,姓曾,長期無業。他隨機搶劫,人海中千挑萬選,挑中一個連號新鈔,也是賊星該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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