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因為是保險業務員,投保的客戶基於信任,動輒把數百萬現金,交給他操盤投資。直到他人間蒸發後,才驚覺不對。有客戶氣得報案,但員警認為,雙方屬於借貸關係,必須透過民事訴訟追討債務;而其中一名被害人,則是有跟林姓男子,簽下保證獲利的合約,讓檢察官可以用詐欺罪、跟銀行法來偵辦,讓林姓男子也得負起刑事責任,際遇大大不同。
被害人化名小王:「(他說)這個投資計劃,是一些大戶的內線消息,訴求的是一個完全,保證沒有風險的獲利模式。」
各種話術,就是吸引被害人掏錢,而一開始,也確實拿到獲利,直到上個月,林姓男子人間蒸發,電話不接、訊息不回,臉書網路,還出現討債的文章,照片中的他,名字、個資被曝光,還被冠上天理不容。
他被人指控,利用保險業務員身分,向投保的客戶,邀約投資,粗估將近10多人,金額破千萬,他疑似利用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借錢周轉,甚至有客戶找上壽險公司,才知道他在今年1月,就已經被解雇離職。
有被害人報案,但警方認為這是借貸投資糾紛,屬於民事案件,但化名小王的被害人,則是這樣做。
被害人化名小王:「我們一開始針對這個投資計劃,簽的合約就是代操合約,我們有約定,每個月配息的時間點,跟整個投資計劃結束,應該要返還整筆本金。」
因為雙方有簽署合約,保證兩年期間,會幫忙代管投資,每月獲利,匯進獨立帳戶,現在成了討錢的救命符。
律師余韋德:「契約當中如果有載明說,你不還錢或者是你沒有照,約定的方式去給付利息或者是保證獲利的情況部分的話,你可能會涉及到詐欺的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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