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無罪宣判震驚社會,其實不少英美法系國家都另外設有襲警罪,像在新加坡,襲警可處7年徒刑或鞭刑;但台灣有刑法妨害公務,因此兩年前,闖關失敗。這回殺警案被告獲判無罪,警政署長陳家欽除了表達憤怒,會協助死者家屬上訴到底,也不排除重提襲警罪,讓第一線值勤員警有更多保障。
警政署長陳家欽:「殺警無罪內心非常的沉重,也非常的憤怒深表不公。」
難得跟署長同處一室,基層警察正襟危坐,但只盼心裡的聲音,能傳達出去!
基層員警:「我們會希望國家的法律,給予我們相當的保障,讓我們有勇氣站在第一線。」
身為人民保母,有不得不處理的壓力,但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得有保障,才能無後顧之憂!
警政署長陳家欽:「我們警察的執勤環境,他的勤務特性工作的內容,是跟公務人員不一樣的,一定要用專款來立法,才能足夠保護我們同仁執勤的安全。」
行政院兩年前,曾提出襲警罪專法,但台灣的刑法妨害公務罪章,已經涵蓋,因此打回票,而,不少英美法系國家,像是新加坡,襲警可處7年徒刑,或是鞭刑,香港也有兩項法條,依據襲警程度不同,監禁兩年,或是處罰5千港幣不等。對執法人員,有更多的保護。只是,當前之急,也只能先上訴來補救。
法務部長蔡清祥:「殺警行為是天地不容的,國人也無法原諒,(嘉義地檢署)他們將會依法提起上訴。」
對照其他罹患思覺失調症被告下場,犯下北投女童割喉案的龔重安,以及小燈泡案的被告王景玉,都是無期徒刑定讞,在台中殺害牙醫的賴姓被告,二審獲判無期徒刑,在新店街頭,刺死路人的王姓直播主,則被起訴求處死刑。法務部表示,目前在監精神疾病,總人數2698人,急重症88人,移往台中監獄精神疾病療養區,鄰近香港的做法,則是將精神疾病重大個案,判處無限期醫院令,至少得關上25年,要回歸社會,得有家屬擔保跟醫師評估,十分嚴格,也難怪,嘉義地院裁定讓鄭姓被告,用錢就能換取自由,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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