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撞機車騎士 小六女童挨告


台北縣一名陳姓婦人,今年1月開車載著12歲的小女兒到中和一家診所看病,小女兒下車時,因為沒有注意後方來車,車門撞到路過的機車,造成吳姓騎士和後座的廖姓婦人,當場倒地受傷,雙方鬧上法院;被撞的廖姓婦人堅持對女童提出傷害告訴,最後檢察官只能依法,將這名小六女童移請少年法庭處理。</p>
開車門的小動作,讓12歲的小女童成了傷害案件的被告!今年1月,家住中和的陳姓婦人,開車載女兒到診所看病,車子就停在診所前的黃網線邊邊,就這麼巧,女兒開右後車門的那一剎那,一輛機車也剛好經過,撞個正著。
目擊者:「車門已經開了,摩托車剛好轉過來,撞到之後,摩托車上的媽媽就坐在地上大吼大叫。」
被車門撞倒,機車上的兩個人全身多處擦傷,傷勢不重,但後座的廖姓婦人卻要求13萬的賠償,雙方調解不成,廖姓婦人進而向陳姓婦人開車門的女兒提出告訴。
陳姓婦人:「該罰的大人來承擔就好,小孩子是無辜的,是我停車的位置不對,才讓女兒做錯事(開車門)。」
儘管刑法明定14歲以下兒童犯罪,頂多受少年法庭法官告誡,但擔心孩子人生因此留下汙點,陳姓婦人希望對方體恤她,獨自撫養4個女兒的處境,在能力範圍內達成和解。</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