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歲女童「小燈泡」與媽媽走在街上,遭到精神病患者王景玉砍殺,當場身首分離慘死。更一審判處王男無期徒刑,但今(15)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定讞。對此,小燈泡媽媽王婉諭也和夫婿劉大經發表了共同聲明,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
一、 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我們感到遺憾。
二、 我們在原二審與更一審皆對量刑表達相同意見,這是訴訟程序必要的一部分,每次的表態都是試煉著我們如何對待人生的不幸、對犯行的仇恨,坦白說:每一步都很艱難。請體諒我們的悲憤。
四、 在悲憤之外,我們會致力於改善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的困境,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讓弱勢有所依靠,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
五、 感謝一路以來社會大眾對本案的關切與對家屬的支持,我們把悲傷留給自己,寄希望與改革於未來。
六、 也請大家把對我們個案的關心,轉化成對社會的改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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