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家長控訴習班,說補習班老師朝女兒打耳光,打到整個臉紅腫瘀青,面對指控,補習班老師出面回應,說老師沒動手,是因為抓到孩子偷竊,訓斥一頓而已,同時老師拿出影片自清說罵孩子時,女童的臉是完好無傷,但家長卻在3天後PO文控訴,對此老師已經向家長提告,至於是誰動手社會局已經介入處理。
女童右臉頰上,一塊塊紅腫瘀青,媽媽PO文控訴,說是補習班老師下的手。
記者vs.當事母親:「問她之後,她才說老師打的,我去問補習班老師(老師怎麼說),老師是說他們不小心打到。」
媽媽說補習班老師體罰女兒,把人打到臉、耳朵跟手都瘀青,認為老師管教不當,面對指控老師選擇出面駁斥。
記者vs.當事補習班老師:「左右邊都沒有傷,沒有紅腫也沒有什麼傷,(所以跟媽媽指控你們的完全不一樣),跟照片的內容是有出入的。」
補習班老師解釋,因為抓到孩子偷東西,當下把他叫過來,告誡他不要再犯,同時錄下自白影片,現在成了自保影片。
記者vs.當事補習班老師:「但是自白影片內容是沒有傷的,(臉是正常沒有受傷的),是沒有受傷的,(她也承認她有偷竊這件事),她也承認她有偷竊的事,(事情會變這樣)我們也匪夷所思啊,因為這個事情其實已經隔了三天了,你過三天你才來告訴我們說,小孩子身上有傷。」
家長控訴老師體罰,就發生在台中北屯路上,一間補習班,媽媽說女兒因為犯錯,偷老師跟學生的錢被抓到,控訴老師打人不當管教,但老師拿出自清影片說孩子的臉,在補習班時沒受傷,強調沒對學生動手,還說媽媽是在孩子離開3、4天才PO文。
記者vs.當事母親:「對他們有承認他們有打臉,就造成她臉上有傷。」
記者vs.當事補習班老師:「老實講真的這樣子有點冤枉,否則我們是希望不要傷害到小孩。」
北屯派出所所長張元瑞:「補習班認為,這個是對他們補習班的一個不實指控,所以提出了妨礙名譽的告訴。」
警方說補習班老師,看到家長的控訴PO文後,13日凌晨已經來警局報案,向家長提告妨礙名譽以及偷竊,至於孩子的傷是老師還是家長動手,社會局已經介入了解中,媽媽PO出孩子受傷照,老師也拿出自清影片,雙方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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