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林光宇107年9月在開刀房持刀傷及2名醫護人員,台南地院去年判處1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依殺人未遂改判2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到場聆聽判決的林光宇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受訪時說,對判決很失望,將和律師研商後再提出上訴。成大醫院聞訊後發表聲明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指出,林光宇趁陳姓護理師在成大醫院開刀房準備執行醫療業務而不及防備時,持刀刺殺後,不顧陳姓護理師撤退、抵抗及跌坐地面,數次持刀朝胸部、腹部刺殺,在場的胡姓醫師數度想拉住林光宇及口頭勸誡,還是未能阻擋,胡姓醫師奪刀未果,只能以身軀保護陳姓護理師,連同遭到波及。
台南高分院認定林光宇主觀上確實有殺害陳姓護理師的故意,且考量林光宇行凶蝴蝶刀的刀刃堅硬,且已開鋒,殺傷力非弱,足以作為殺人犯案的凶器。另外,林光宇具醫療專業背景,卻下手凶狠,造成陳姓護理師身上7處刀傷。合議庭撤銷一審傷害罪等判決,改判殺人未遂罪。
至於林光宇屢次主張陳姓護理師有意影響其他同仁對他排擠或刁難,合議庭認為難有證據,即使監察院調查採認成大醫院未確實通報而有不當,也難以認定和陳姓護理師有關,林光宇主觀認為遭職場霸凌,屬個人臆測,查無實據。
台南警方調查,林光宇107年9月28日上午9時在成醫辦公室取出蝴蝶刀後,前往3樓開刀房刺殺54歲的陳姓女護理師數刀,開刀房內的胡姓女醫師見狀,急忙奪刀,手部也被劃傷。
林光宇行凶後,在向警方投案途中透過臉書留下「終結霸凌」4個字,警方訊後將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南檢火速偵辦,聲押林光宇獲准,6天後偵結,依殺人未遂及違反醫療法起訴,且建議台南地方法院續押。
南檢107年10月5日將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地院裁定林光宇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候傳,成醫則否認職場霸凌,且發表聲明說:「本院尊重司法」。當時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痛批成醫說謊,還公布錄音檔,引起議論。
台南地院108年3月13日改以妨害醫療罪及傷害罪,判處林光宇1年有期徒刑。成大醫院同年11年29日發表聲明表示,林光宇因涉及刑事案件,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判決休職6個月,休職期限屆滿,林光宇已向成醫申請復職,院方暫時將他派往成醫雲林斗六分院工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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