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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打傷住戶、搞破壞! 法院判女惡鄰得搬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鄭勝為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2/14 20:3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2/14 20:37

接連打傷住戶,還動手破壞監視器,這名惡鄰居遭法院判決,必須強制搬走!住在新北市永和的卞姓女子多次和社區住戶起衝突,甚至還疑似因為外送員沒零錢找,敷著面膜和對方起衝突,居民事後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投票要她搬走,法官依據開會紀錄、診斷證明和傷害起訴書,認為女住戶超過三個月都不改善,判她必須搬走!

圖/TVBS

 
叫外賣卻因為千元大鈔沒得找,敷面膜的女住戶帶著外送員搭電梯上樓,雙方卻突然起衝突,彼此拉扯,就算面膜掉在地上還是都沒停手,最後才有住戶介入協調,去年12月卞姓女子就曾和外送員爆發衝突,彼此互控是對方的錯。

圖/TVBS

女住戶卞姓女子(108.12):「1000元揉成一團,丟向我的臉,我們才有肢體衝突。」

外送員黃姓男子(108.12):「她都在說謊,根本就沒有扯她眼鏡,也沒有出手攻擊,都是她先開始挑釁的。」
 

圖/TVBS

雙方事後互控傷害,官司還沒結果,卞姓女子卻又被管委會提告,要求她搬走,因為她去年1月入住後就開始和大樓居民有紛爭,像這樣亂動或者破壞監視器鏡頭,還有搭電梯逐層去破壞的舉動,甚至持刀和住戶吵架,管委會忍無可忍提告民事「排除侵害」,住戶終於勝訴。

女子搬進來後,警方就多次接獲報案,處理大樓住戶之間的糾紛,法官調查去年4月開始,兩個月內卞姓女子傷人,還動手搞破壞,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而且住戶們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投票表決通過,因此判決准許強制遷離。當初召開言詞辯論庭,卞姓女子沒到,法院依據診斷證明、傷害起訴書和開會紀錄,認為她超過三個月都不改善必須搬,這遲來的判決總算能還居民一個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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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衝突#傷害#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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