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外界關注的國安特勤「私菸案」,台北地院今(3日)開庭審理,國安局人員吳宗憲的律師王振志向法院主張返還被查扣的9797條私菸及吳的手機與電腦。律師認為,扣案菸品非犯罪所得,「是花錢買的!」
法官因應限制出境新法訊問被告吳宗憲、張恒嘉,吳宗憲請求解除限境,張恒嘉則表示無意見。法官庭末諭知,由於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今起限制出境8個月。
據聯合報報導,針對遭查扣的9797條私菸、吳宗憲的手機及電腦,王振志今日在庭審上向法院主張涉及財產權保障,應發還給吳。王振志指出,私菸被扣案,是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辦案、指揮關務人員而扣,檢調依緝私名義查扣,起訴法條卻是違反稅捐稽徵法,「名實不符」。此外,他認為,菸品非「犯罪所得」,「是花錢買的!」是吳宗憲辦理團購付費取得,吳享有菸品的財產權。
不過,公訴檢察官蕭奕弘持不同看法,認為菸品由關務署台北關扣案,建議循法律程序遞狀索回,若被駁回,仍可向法院尋求救濟。另外,王振志主張,目前吳的手機與電腦都已無與犯罪相關證據,質疑檢方為何不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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