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多路一間旅店老闆控訴屋主強制收回,導致旅客差點回不了家,日前屋主出面喊冤說對方惡人先告狀,二房東時常跟旅客收日租的租金,退租時押金也不還,而且大管理費水電也都欠繳,才會決定收回旅店,但二房東出面控訴屋主偷裝竊聽器,雙方互控,民宿月租旅客權益難道不會受到影響嗎。

指控屋主設局,害他苦心經營的旅店回不去了。
旅店業者林先生:「趁我前腳離開沒多久,現場就已經回報我們,突然衝進來四五個房東大房東的人,把所有的防火門、逃生門全部都封起來,大門也封起來,不准任何人進出。」

林先生拿出合約,他106年在高雄三多路承租旅店,屋主11月突然以他遲繳租金為由,寄存證信函要終止合約,還強勢趕走員工,收回經營權,他在律師陪同下才把旅店拿回來,不過他指控,這個月18號屋主又第二度收回經營權。
旅店業者林先生:「我們的租金到現在,並沒有積欠任何一毛錢。」
屋主林先生:「我們這個是商業租賃,每月一號他要付租金,如果他當月超過五號沒有付,就視同違約。」
被控訴偷裝竊聽器,又時常帶人來搗亂,屋主反駁,這些指控是子虛烏有。
屋主林先生:「飯店我們100年裝修好,我們櫃台必須要有一個錄音的設備,預防說跟客人對話有爭執或什麼,可以調出來聽,並不是什麼竊聽器」
屋主反指對方租金沒付,水電、管理費也拖延,違約在先,不算強佔。
屋主林先生:「大樓管理費八月份到目前,大樓也提出告訴他也都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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