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爭吵扯上官司,最多的就是傷害、妨害名譽或是妨害秘密罪,而這名男子則是觸犯強制罪!新北市新店安康路一段,有男子疑似不想分手,騎機車追女友,當接硬拔掉車鑰匙不讓人離開,直到女友說要報警,他才乖乖放人,法院最後強制罪判刑,考量他有悔過之意,只判罰1千元。
記者吳欣晏:「當時陳姓男子就是在這裡,將女友攔下,拔掉機車鑰匙,雙方僵持約3分鐘。」
拔鑰匙事件,就發生在新店安康路一段,在這之前,兩人就當街大吵過,疑似陳姓男子不想分手,找張姓女友理論,女友不想爭論騎車離開,結果男友沿路跟來,嚇得她躲進一間釣蝦場內,偏偏男友就在釣蝦場外守候。
張姓女友不得已再度騎車,最後連續被搶鑰匙,忍無可忍回嗆,不還鑰匙就報警,男友這才乖乖放人離開,陳姓男子日前,被依強制罪起訴,雖然他有詐欺前科構成累犯,因但他認錯,法官輕判處罰1千元。
律師陳尹章:「強制罪的重點,在保障個人行動,以及意識自主決定權,在刑法上面,不論是有無婚姻關係,有無親屬關係,或者是特定的朋友關係。」
情侶吵架難免,但如果遇到危險情人,或是對方失控理智,律師提醒,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辱罵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公布另一伴的個資,就會涉及個資法,又或是散布私密照,觸犯妨害秘密,這回陳姓男子想要挽回女友卻用錯方式,失去的愛情要不回,前科又多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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