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崁頂鄉長林光華涉嫌收受工程賄款等新台幣數百萬元,被羈押4個月後交保,林員今年10月間復職,昨天又因案被以有串證之虞收押。屏縣府今天表示,將派人代理。
林光華等人涉及工程採購及人事收賄案,今年5月底被收押。屏東地檢署在9月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林光華等11人起訴,林光華以50萬元交保。
林光華於10月間復職,11月20日又因賄選案,一審被判當選無效,林員將提出上訴。不過,林員昨天又因貪污案有串證之虞,被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收押。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今天指出,近日將派人代理鄉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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