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琍敏,日前在臉書轉貼文章,指出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時,有三千億的重大弊案,還批陳菊「蛇鼠一窩」,台北地院今天(11/11)一審,判張琍敏無罪,理由是貼文跟公共利益有關,屬於公眾事務,可受公評,全案還可以上訴。
藝人張琍敏:「和解的條件是三百萬,再加上所有的媒體報紙要登(半版)這怎麼能叫和解呢對不對,所以我才請律師幫我處理。」
張琍敏之前在個人的臉書上,轉貼文章並寫下「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直接點出人,還寫蛇鼠一窩,這話讓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認為張琍敏,沒經過查證任意散布不實消息,直接對張琍敏提告妨害名譽,一審法官認為貼文跟公共利益有關連,屬於公眾事務,可受公評,張琍敏提告,挨告時非常驚恐。
藝人張琍敏:「這麼小的一件事情,就會發生這麼樣的這麼大的波折,這麼大的那個好像,要總統府祕書長告我。」
驚訝說總統府秘書長,為了這件事造成這麼大的波折,而陳菊辦公室之前也曾表示,對於提告舉動,是因為張琍敏發文未經查證,涉及傷害名譽,雖然目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張琍敏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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