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綜合醫療財團法人在台中擁有多家醫療院所,總院長李順安、副院長許明賢與執行長周百達等負責人,為了節省聘僱醫師的人事開銷成本,竟聘用15名自菲律賓醫學院畢業,未取得台灣合法醫師執照的密醫,在各家院所內替病人診治。因法院認定各負責人與密醫不顧民眾的醫療安全,大賺黑心錢,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嫌,分別判處6個月至1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李順安、周百達與許明賢涉嫌為節省人事成本、解決住院醫師不足的問題,自2010年起,陸續聘用葉睿森等15名從菲律賓醫學院畢業,但未取得台灣合法醫師執照的密醫,分派至各醫院違法從事醫療行為。
李順安辯稱,他是醫療體系的總裁,負責研擬集團發展方向、參加醫學會議等,醫師實際的面試與錄用是由許明賢與周百達負責,他僅是最後簽名的核可人。李順安表示,這些密醫平時工作穿白袍,尊稱為「醫師」,但其實未單獨從事醫療行為,僅是合格主治醫生的醫療助理、醫療紀錄輔助者,陪同醫師巡房、輸入病歷紀錄、聯繫家屬等工作,並無違法,矢口否認有犯行。
但法官審理發現,在院所的文書紀錄與護理人員的證詞中,這些密醫均有親自為病人看診、治療、施行植入靜脈導管手術,擔任「住院醫師」、「夜間值班醫師」等醫療職務,最後再蓋上醫院內合格醫師的核章,請領健保給付金。綜合所有罪嫌,法官最終判處李順安1年10個月、許明賢1年8個月、周百達1年5個月、15位密醫及知情醫師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餘4未合法醫師無罪,全案可上訴。
實習編輯/吳允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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