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女消防員以「怕火」為由,拒絕進入火場,被消防局視為頭痛人物,將送公懲會建議淘汰;市長黃偉哲今天也表示,消防員形象絕不容遭到少數人破壞。
這名拒進火場的女消防員,10多年前從外縣市調到台南市,狀況不斷,市議員林宜瑾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此事,要求市府正視消防員的適任性問題。
消防局長李明峯告訴中央社記者,消防局昨天已召開考績會,就今年6月起的勤務缺失,一口氣記了這名拒進火場的女消防員8支申誡,消防局也準備將這名女消防員調整到不得請領消防加給的職務,且將送公懲會建議淘汰。
黃偉哲得知台南市有女消防員竟因怕火拒進火場,直言「嘆為觀止」;他表示,雖然在無人受困或高危險性火場,消防員可行使退避權,但對這名女消防員的出勤狀況卻不適用。
黃偉哲說,若因一人的勤務問題影響整體消防戰力,就會影響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員形象絕不容遭到少數人破壞,市府將依法處理這名女消防員相關職務與加給領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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