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周姓員警在進行網路巡邏時,看到1名黃姓女子的IG,竟利用職權之便,查詢黃女個資,事後辯稱是為了公務才查詢。台北地檢署原以賠償50萬元為條件,給予周警緩起訴處分,但黃女並未同意,聲請再議;檢察官29日依偽造文書等罪將周警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據ETtoday報導,黃女在2017年間,為了感情等問題,和友人在IG上發生爭執,雙方鬧上法院。友人開庭嗆黃女有前科,讓黃女懷疑承辦員警洩密;警政署對此展開調查,發現並非承辦該案的周警,曾以「因公」為由,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黃女個資,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罪將他函送法辦。
周警一開始辯稱,自己是在路上臨檢違規的女騎士,當場登入系統查詢黃女個資,後來才坦承是因為瀏覽到黃女IG,好奇心作祟才會查詢黃女個資。檢察官調查後,依偽造文書罪嫌,給予周警緩起訴處分,期限1年,但條件是賠償黃女50萬元。黃女不願輕縱,故聲請再議,且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改將周警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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