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名郭姓男子,去年某日深夜到1戶民宅闖空門偷竊,結果驚動女屋主而被抓包。沒想到他當下急中生智,誆稱自己是便衣刑警,為了抓毒販才會入屋探查。當下女屋主信以為真,不但替他奉茶還盛讚「半夜為民除害真的很棒」。但事後女屋主去電郭男留下的電話打不通,立刻報警處理。日前高雄高分院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1年2個月徒刑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該起案件發生在去年7月11日凌晨3時左右。29歲的郭姓男子到東港鎮1間民宅潛入行竊,偷走2樓臥室梳妝台的手提包。當他準備下樓離開時,正好被家中的外傭發現,對方立刻叫醒蘇姓女屋主。
蘇女立刻查看,不料這時郭男竟謊稱自己是便衣刑警,稱說為了抓毒販,才會進入屋內查看。郭男說自己沒帶證件,但外面有同事,當下蘇女信以為真,還倒了杯水給他喝,雙方小聊一下後,蘇女還盛讚「半夜為民除害真的很棒」。
過了一陣子郭男稱說要離開,蘇女心想家中都是女眷,請對方留下電話號碼,之後若有事情好方便聯繫。不料就在郭男離開沒多久,外傭又發現屋外有動靜,這時蘇女撥打郭男留下的電話號碼,卻怎麼都打不通,才驚覺這是騙局一場,立刻報警處理。
陳姓員警獲報後趕到蘇女家中,聽到對方的陳述,立刻在其住處附近找尋郭男下落。當時郭男不知蘇女已報警,為了取信對方自己真的在緝毒,竟又返回蘇女住處,誆稱發現其住家附近有針頭和手提包,打算將偷竊得手的包包返回離開。
蘇女打開包包一看,發現LV皮夾內的信用卡和現金5千多元都被偷走,經詢問後才知陳男是冒牌刑警,憤而提告。
檢警調查時,郭男否認行竊,稱說當時自己的機車借給了蕭姓友人,但對方否認;蘇女則在開庭時指認郭男,一審法官認為郭男侵入住宅偷竊事證明確,犯後態度惡劣還誣陷別人,判處他1年2個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郭男仍堅稱自己沒涉案,高雄高分院今(1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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