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民眾搭計程車遺失皮包,事後到派出所,請警方協尋,卻指控值班員警刻意推託,態度消極,不願受理,還要他們到案發地的警所報案,對此轄區分局表示,當時員警已經有調閱相關監視器,沒有發現可疑車輛,並沒有拒絕受理。
報案民眾vs.員警:「你給我一張名片好不好,什麼名片,我現在來報案,你給我一張名片。」
指控員警態度消極,看都不看他一眼,氣的記下員警編號申訴。
報案民眾vs.員警:「你要報遺失還是怎樣,我就是皮包不見,要跟你報案,我已經報案了,你給我你的警員編號。」
報案人和兒子5日晚間搭計程車,到土城中央路,下車後發現皮包不見,回家後急忙趕到新莊新樹派出所報案,被指控的楊姓員警表示,公家監視器沒有拍到下車地點,若要調閱民間監視器,得請當地轄區派出所協助,民眾指控員警不受理憤而離開,但警方出示派出所監視器澄清,當時值班員警拿手機給報案人看,詢問事發經過,告知可提供相關協助,並非不理不睬。
新莊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德清:「民眾可能有誤解同仁不受理,憤而離去,這部分我們會再跟當事人說明,員警態度上可能造成民眾觀感不佳,我們會再做檢討。」
民眾財物不見,依照規定不論事發地點在哪,都能像任一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後會協助重辦證件或掛失,小小一個動作都能讓民眾有感,但這回有員警被指控態度不佳,警方將找當事人說明清楚,希望化解雙方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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