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三峽一名陳小姐,去年底慘遭連結車擦撞,結果左腿粉碎性骨折,恐怕有殘廢之虞,令她不滿的是,事後幫忙追肇事者的三峽交通隊員警,不只推說很忙,要他們自己找監視器,也沒有提醒他們監視器只有保留7天的期限,害的可能是揪出肇事者的畫面被洗掉。
坐在輪椅上,陳小姐因為車禍左腿還包著石膏,恐怕殘廢,令她相當不滿的,卻是員警的辦案態度。投訴人陳小姐:「都是一直我們主動跟他聯繫,什麼時候可以拿監視器,中間他又有休假。」
去年12月31日,在教會擔任義工的陳小姐,在三峽復興路和龍恩路口,慘遭連結車擦撞,疑似闖禍的連結車肇事逃逸,監視器只拍下車子輪胎,事後陳小姐的朋友不死心,提供可能是車禍目擊者的2個車牌給員警,不過員警推說找不到。
陳小姐友人鄭先生:「怎麼會沒有辦法?有車牌應該可以找得到,他們有這個管道,然後他說有找到地址,只是太遠。」
朋友無奈,只好和4、5個教會朋友四處尋找監視器,期間聯絡里長和到其他派出所要畫面,都是他們在努力,但是可能揪出肇事者的重要監視器,卻已經被洗掉。鄭先生:「一開始他說,有8點到9點的畫面給我們,可是只有看到8點半,後來第二次拿,只看到8點半到8點42分,就錯過了47分的畫面。」陳小姐友人:「這個好像證據被洗掉。」
當事人有這麼多的懷疑,台北縣警局的督察組也已經進入了解,馮姓員警是不是有缺失。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