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一名林姓男大生,24日早上10點多把摩托車停在永和永利路的巷弄裡,沒想到被另一名女騎士撞倒,車子外觀毀損,他到車行估價維修要2500元,但婦人只願意賠2千元,而且為了自保,要男大生簽下切結書,放棄訴訟權,男大生後來還自掏腰包補貼維修費。
電訪被害車主:「就他女兒態度很差,在派出所叫囂啊,因為警察跟他說他把我車子弄壞,結果那個女生一出來看看我車子,然後說這樣哪有很嚴重,反正她講一些很莫名其妙的話。」
24日上午10點多,這名林姓男大生把摩托車停在永和永利路巷弄裡的停車格,在附近上班,結果11點回來看到車子變成這副模樣趕快報案。
車子後方扶手斷裂、車身外殼有擦傷狀況,排氣管明顯受損,到車行估價就要2500元,事後雙方到派出所談和解,大學生說婦人當下強調自己停車位置不好,還說上法院處理,最後簽下切結書以2000元和解,婦人強調事後車子若是有其他問題一概不能追究,也不能有訴訟權。
電訪被害車主:「完全沒有什麼要道歉的意思,一直跟我討價還價,警察已經跟我說就是我們和解和解就好了,然後她硬要我簽那個同意書,怕我去追究她的責任。」
婦人簽和解書自保,但林姓大學生說車子是半工半讀買的,才剛買一年不到,沒摔過、也沒撞過,結果在車格被人弄倒,甚至吸收部分維修費,難免心裡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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