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影后徐楓,也是湯臣集團董事長,最近捲入勞資爭議,因為去年底她解雇台灣湯臣開發公司前總經理詹先生,只願意支付290萬的資遣費,讓詹先生相當不滿決定提告,但湯臣及勞動局表示,詹先生屬於「委任經理人」,並不適用勞基法。
不僅是湯臣影業主席,更是集團董事長,68歲的金馬影后徐楓,15年前接掌過世丈夫的湯臣集團,最近捲入勞資爭議。
這名男子,是台灣湯臣開發公司前總經理詹先生,在去年底遭無預警解雇,湯臣集團聲稱是因資遣費沒談好,詹先生今年4月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請調解,但協商破局,詹先生最近又向法院提出勞資事件訴訟。
遭解雇詹先生:「我沒有威脅過任何人,我寫給徐楓女士的信函裡面,全部就是我這10幾年來,承辦所有的案件。」
詹先生和徐楓鬧上法庭,湯臣集團說是因為雙方對資遣費的金額理解有差異,湯臣只願意給290萬,但詹先生要求支付690萬,依照勞基法計算,詹先生在湯臣待了10年,可以拿到10個月的資遣費,但詹先生屬於"委任經理人",並不適用勞基法。
遭解雇詹先生:「我根本不是在爭取這個東西(資遣費),而且這個金額也不是我所說出來的,我跟徐楓女士是有股權的糾紛,甚至她對我之前我所付出的一切,如果總計的話合計新台幣接近9億元。」
湯臣集團委任律師劉陽明:「他自己發的律師函都說,他是一個『委任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還需要付什麼錢。」
這起勞資爭議,勞動局聲明指,5/21和6/12有協助調解,但最後都不成立,而且詹先生和湯臣是「非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基法,至於案件內容不方便透露,雙方目前只能依循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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