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王姓男子2年前透過網路交友,結識一名16歲的少女「小芬」(化名),2人進而交往。期間王男利用視訊、摩鐵床戰期間偷拍裸照,女方不堪壓力提出分手。王男竟稱說小芬拿走他的1個滑鼠墊為由,要求索賠50萬元,否則繼續當他的女友,或者給他100次高潮。檢方調查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雙方是在2017年3月透過網路結識交往,其中王男在去年6月,利用和小芬視訊聊天時,趁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偷拍她裸體照24張;之後又利用和小芬在摩鐵發生性行為時,又偷拍了對方32張裸照。
今年3月,小芬因壓力太大提出分手,但王男卻心有不甘,稱說小芬在未經他同意下拿走一個滑鼠墊為由,要求對方50萬元和解。如果不願賠錢,小芬可以選擇繼續當他的女友,還得讓他享受100次高潮,這樣就可以不追究。小芬心生畏懼,最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簽下50萬元本票。
沒想到王男事後還不放過小芬,仍寄信給小芬和其家人表達自己不滿之意,讓女方活在恐懼下擔心自己被報復,因此報警處理。警方在王男手機和電腦中查獲小芬的不雅照,加上犯後仍寫信威脅,認為他毫無悔意,因此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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