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中華路上有機車店老闆,把摩托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卻被隔壁鄰居擅自挪動到紅磚道上,移動別人家車子的是廣告行老闆的兒子,老闆說公共機車格是他家申請的,如果要停就要自己去申請劃設,他不滿開機車行的王先生修車排放黑煙,兩家早就結下樑子才會氣不過移動車子,但兩件事根本沒關係,挪動別人車子就是不對。
凌晨一點多男子挪動車格內的機車,龍頭鎖住他半拖半拉把車子牽上紅磚道,原來這不是他的車,挪出來的空位,把自己的機車停進去。
機車行老闆王先生vs.記者:「這樣停過來這樣,有什麼樣的毀損,就擦傷啊。」
半夜車子被挪動,王先生一早發現氣炸了,車子好好停隔天變違規,而且這已不是第一次,他指控隔壁鄰居,把公共停車格佔為己有。
隔壁鄰居:「我申請(車格)出來之後,大家都可以停,我歡迎全世界都來停,但就不歡迎他來停車。」
老翁話說的很白,機車停車格他家去申請,誰都能停就是隔壁機車行不可以。
隔壁鄰居:「黑煙都竄過來我肺部不好,停車格他們本來(門口)也有一個停車格,不給人家停,去申請劃設紅線。」
機車行老闆王先生:「之前是汽車停車格,因為都是隔壁飯店的保母車來停。」
這起事情發生在高雄中華一路上,廣告看板行老闆,兒子擅自挪別人的機車,他說隔壁機車行修車排黑煙,讓他受不了,雙方為了這件事結下樑子,但公共停車格不管誰申請劃設,任何人都可以停。
亂移動他人的機車,如果害對方違規被罰,可向法院申請損害賠償,只是鄰居間日積月累的不愉快,這回加上移車,互相指控對方的不是徹底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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