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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東大門夜市火災 消防局:疑為遺留火種釀禍


發佈時間:2019/06/04 16:54
最後更新時間:2019/06/04 16:54
圖/TVBS
圖/TVBS

花蓮市東大門夜市火災案,花蓮縣消防局今天公布研判結論,排除外來人為縱火可能,不排除為內部遺留木炭火種所造成;火災調查鑑定書將移送司法機關後續偵辦。

花蓮東大門夜市3日凌晨發生火警,因高雄市長韓國瑜已申請8日在夜市旁舉辦造勢活動,火警發生引來議論。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說,邀集花蓮縣火災鑑定委員會委員至火災現場實地勘查,除依據報案人及初期目擊者陳述、東大門夜市及警方蒐集的監視器影像資料及勘查現場燃燒情形及火流方向等相關資訊後,研判結論為:

依據報案人及初期目擊者陳述、東大門夜市及警方蒐集之監視器影像及火災鑑定委員現地勘查燃燒情形、火流方向等相關資訊後,研判起火戶攤商範圍局限在編號E-38至E-42間。

另經檢視監視器影像,火災發生前未發現有人員於攤位附近活動,另察看研判的起火戶前後大門皆緊閉,自外部無法丟入火源;勘查內部燒損情形,均呈現由內部往外部延燒,所以排除外來人為縱火可能。
 

再經監視器影像發現,初期煙流是由研判的起火戶範圍內部冒出,且經現場清理及復原後研判本案起火原因不排除為內部遺留火種所造成。

至於東大門夜市天橋上的電子看板,有人提出懷疑電線走火一事,林文瑞說,研判那並非起火點。

另外,警消人員上午從附近監視器畫面看到一輛汽車行駛過後,夜市攤位開始冒煙。事後調查,汽車駕駛是報案人,已排除涉案嫌疑。

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長李智源說,經調閱附近監視器依時間、各角度建立時序表發現案發前並無可疑人車出現;其中監視器畫面看到一輛汽車行駛過後,夜市攤位開始冒煙,證實是報案人開的車,他收拾完後經過發現有煙冒出趕緊停車報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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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大門夜市#火災#火種#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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