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人不滿被開罰單,偷走警方的測速照相機!15日上午,桃園發生一起竊案,一名機車騎士趁警方執行,取締嚴重超速勤務時,大膽偷走放在安全島上的測速照相機,犯案後騎車逃逸,警方循線追查,這名45歲嫌犯兩年來陸續被開處10幾張超速罰單,疑似不滿警方執法挾怨報復。
記者李潔:「警方當時就在這條又長又直又寬的道路上面,執行取締嚴重超速勤務,沒想到一名男子,是趁機奪走放在安全島上的測速照相機,不管警方嚇阻,是直接把它載在車上騎車逃逸。」
嫌犯拔走相機電腦與鏡頭,員警在後方大聲喊叫也不理會,為了不要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決定不追車,轉而擴大調閱監視器,發現他15日上午七點多,經過這先仔細觀察地形,回家戴上全罩式安全帽,把車牌遮擋住才下手。
轄區警局24小時內,掌握逃逸路線,到住家查訪,偏偏男子犯案後不敢回家。
調查發現,45歲王姓嫌犯是白牌車駕駛,經常桃園台北兩地跑,疑似這兩年陸續被開處10幾張超速罰單,金額加總破萬元,對警方執法心生不滿,挾怨報復。
但這台,屬於交通分隊的測速照相機可不便宜,一台價值上百萬元。
警方回應,這條路是大桃園地區的重要樞紐,平常就會安排勤務取締超速違規。
這回,嫌犯偷走公物,事隔4天後認清難逃法網,19日上午才接受通知到案說明,同時歸還測速照相機,訊後依竊盜與妨害公務移送地檢署;但只因不滿警方開罰單,竟趁警方執行公務時大膽行竊觸犯公訴罪,恐怕不再像之前幾張罰單罰罰錢就能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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