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7歲徐姓男童3日在頭份一間游泳會館溺水,目前仍在醫院搶救中,男童母親今天透過「爆料公社」質疑,安親班和游泳池業者有疏失,她昨天已前往苗栗地檢署按鈴申告。
頭份市民營的一間SPA游泳池會館,3日下午3時許發生男童溺水意外,消防救護人員趕抵現場,7歲男童已經沒有呼吸和心跳,經現場施以CPR(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醫急救,男童恢復生命跡象,但呈現昏迷,仍在醫院觀察救治中。
游泳池業者當天指出,男童是竹南鎮一間補習班老師帶來,總共有7名學生,當天泳池旁有2名救生員,因有其他國小前往上課,還有3到4名教練在現場,救生員看到男童溺水,就立刻跳下水把男童從泳池撈起施救,不過意外發生當時,補習班老師並未在旁邊。
男童母親事後調閱游泳池監視器畫面,在「爆料公社」貼文質疑,安親班老師帶著7名孩子到泳池戲水,竟自行「離開現場快40分鐘」,還謊稱有幫小孩租借游泳圈,實際上根本沒看到游泳圈。
男童母親也指出,意外發生當時,女救生員站在溺水男童距離不到3公尺處,來回經過事發現場3次,「男童拚命掙扎,也無視?」,男救生員目光都集中在SPA池,「並無對周遭戲水狀況特別注意」,救起男童後,「也無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男童母親控訴,因為業者的疏失,「讓一個7歲小孩幫你們承擔,請問你們的心過意的去嗎?你們晚上睡得著嗎?」,並希望意外發生當時,人在現場的民眾或泳客可以提供相關資訊和線索。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指出,男童參加的補習班雖然是合法立案,不過招收對象應為國中生,私下招收國小學童已明顯違規;今天上午補習班大門深鎖,電話也無人回應,游泳池業者則低調表示,「老闆不在」,相關證據都已經交給警方。
警方指出,男童母親昨天已前往苗栗地檢署按鈴申告,將進一步約談補習班業者、老師、游泳池業者、2名救生員,總共5人製作相關筆錄,並朝向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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