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涉賄上訴遭駁 判刑合計10年半定讞

  • 發佈時間:2019.04.02 16:37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02 16:37
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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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涉嫌八德合宜住宅收賄案、財產來源不明案,高院更一審判決有罪,刑期合計10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葉世文與檢察官的上訴,全案定讞。

葉世文在八德合宜住宅案、財產來源不明案中,分遭判處7年6月徒刑、3年徒刑,林口A7合宜住宅案則早在105年間被判刑7年定讞,3罪合併的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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