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的青果大王陳查某,第3代爆發爭產風波!他的長子穎川建忠,也是味王食品名譽董事長,名下資產還有大洋僑果、燦路都飯店等等事業體,身家上千億元,但2年前罹患失智症後,妻子兒女爆發爭產風波,台北地院日前判決,由台北市社會局擔任輔助人,家族成員要處分財產,必須由社會局同意才行。


味王名譽董座穎川建忠(98.8.27):「50年前那個時代流通的通路,就是我剛剛提到的跟大家報告的,就是透過柑仔店的方式,但是柑仔店的方式,是50年前的事情,當然跟現在的通路是不符合的。」

北市社會局科長葉俊郎:「例如遺產的一個處理,繼承人的一個部分,那也要經過我們輔助人的一個同意。」
依照民法15條之2規定,受輔助宣告之人,包括打官司、處分財產、遺產分割、或是拋棄繼承,都必須經由輔助人同意,也就是社會局,但家屬不滿這樣的判決,已經提出抗告,穎川建忠失智後,上千億家產該怎麼分,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