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程姓男子,於2016年6月間與妻子協議離婚,結束長達12年的婚姻關係,但事後程男心有不甘,竟屢次在臉書發文抱怨,並把離婚原因都怪罪在前岳母身上,文中不僅爆出12年前挑喜餅往事,還公開前岳母照片批對方是「壞外家」,讓前岳母看完當場氣炸,前妻也代媽媽提告。對此,桃園地院判程男須賠償13萬元,同時還得刊登道歉文。
判決書指出,程男離婚後心有不甘,在自己臉書上連發了4篇文章,內容皆是批評前岳母,他先是提到12年前訂婚時,原本與妻子都挑好喜餅,還付了2萬5千元的禮餅訂金,但隔天前岳母卻表示「我不喜歡這家的喜餅」,要求他們重買。程男因此在文中奉勸友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如果您的另一半家庭環境非常複雜或沒有正確思想觀念,這樣的人盡量不要交往」。
隨後程男又數度以「壞外家」(台語)批評前岳母,勸單身的朋友在結婚前,要先了解岳母為人,程男不僅指控前岳母「利用女兒結婚、離婚來賺錢」,還直接貼出前岳母的照片,感嘆「我就是遇到這樣一個壞外家」。
程男連續4篇貼文,讓前岳母看完當場氣炸,前妻不捨母親遭受惡意批評,決定代媽媽提告,向程男提出名譽受損求償,並要求程男在臉書公開道歉7天;不過程男認為,自己所說的都是事實,也沒有對前岳母有任何貶損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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