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遭起訴最重刑期10年!2月2日陳姓駕駛,三度酒駕在台中大里逆向撞死兩條人命,27號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酒駕致人於死起訴陳姓駕駛,具體求處重判最重10年有期徒刑,並聲請宣告沒收肇事車輛;死者21歲彭姓男大生的爸爸得知消息,特地到兒子靈位親口告訴他,但他說雖然起訴是求重刑,但經過一審二審還是可能輕判。
2月2日,21歲男大生遭到酒駕撞死,男大生爸爸面對肇事者心痛質問,27日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酒駕致人於死起訴陳姓男子,求處重判最高10年有期徒刑。
台中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謝渭城,3點,一年3次超過0.25毫克,撞死兩人,害破碎,酒駕行駛33公里。」
彭姓男大生的爸爸彎在寶貝兒子靈位前,親口告訴他酒駕肇事者遭到起訴最重刑期。
彭姓男大生爸爸:「他應該到兒子靈位下跪道歉。」
沒經歷過的人不知多痛,家屬就怕司法會給陳姓男子再一次機會,對其他人就是危機。
彭姓男大生爸爸:「會擔心,過去也有案例,一審比較重,但二審說不定輕判。」
陳姓男子被起訴最重,事出有因他2/2日當天,酒測值高達0.81毫克,還開了33公里遠,沿途經過市區根本像顆移動炸彈,最後在大里國光路,逆向撞死兩條人命,肇事後車上還滾出酒瓶,最可惡是他一犯再犯,三度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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