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又傳年輕媽媽溺死男嬰慘劇。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今天表示,法定通報機制難以找出通報黑數,對於從未通報的個案並無預防和解決辦法,凸顯高風險家庭兒少保護問題。
張峻透過新聞稿指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發生兒少遭遺棄、傷害、虐待情形時,醫事、社會工作、教育、保育、教保服務、警察、司法、移民業務、戶政、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在執行業務時如果知悉,依規定必須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且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且後續還有分級分類處理、調查等作為。
張峻說,法律規定的通報機制不可謂不完整,但分析近年來發生的兒虐事件後卻發現,兒虐個案幾乎從未有通報紀錄,導致在社政、警政、教育、醫事、戶政等各單位陷入無資料可辦的空白狀態。也因此往往在事件爆發後,才驚覺到處都有未被掌握的高風險家庭個案的恐怖狀況。
張峻指出,負有通報義務的人員涵蓋面雖然相當廣,但高風險家庭多不願意家中問題曝光,對外刻意隱匿、隱藏兒虐情形,導致外界不易知悉內情,造成大眾質疑通報系統失靈的印象。
依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數據,花蓮縣去年全年兒少保護通報案件數達1350件;另根據花蓮家扶中心統計,歷年服務案例通報來源以學校居多,約占43%,而社區及鄰里通報數量極低。
張峻希望縣府社政單位加強社區宣導工作,讓一般民眾多瞭解兒少保護事件可能發生的徵兆指標,協助民眾增強判斷能力,共同保護花蓮兒童及少年的權益,說不定一個關心的動作,就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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