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9月跟朋友到KTV歡唱,察覺一名女性友人喝醉,竟把對方背到旅館性侵得逞,隔天該名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氣得驗傷並提告,吳男事後也坦承犯行,並與女子以10萬元達成和解。對此,新北地院今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2年徒刑、緩刑5年,另外,吳男還須服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9月4日凌晨,當時吳男與數名友人到KTV歡唱,當天凌晨4點時他察覺一名女性友人已喝醉,竟直接把她背到旅館,趁對方不省人事時性侵得逞。而女子隔天清醒後,驚覺自己全身赤裸,立即報警處理並提告,而警方在女子的內褲及下體,也驗出與吳男相符的DNA,因此將吳男起訴。
法官認為,吳男無法克制生理衝動,利用女性友人酒醉意識不清時,與她發生性交行為,但考量吳男犯後態度良好,事後已賠償10萬元達成和解,並當庭向被害人鞠躬道歉,獲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另外還須服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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